專業服務

professional services

訂明檢驗的範圍 在強制驗樓計劃下,訂明檢驗的範圍如下:

1)公用部份


  • 1.1結構構件:支柱、樑、樓板,包括 轉移構築物、懸臂式構築物及外露的樁帽
  • 1.2樓宇消防安全設施 包括:逃生途徑 / 消防和救援進出途徑 / 耐火結構
  • 1.3公用排水系統,包括任何相關的嵌固件
  • 1.4建築物上的固定附着物及裝置

2)外牆


  • 2.1建築物的構築物,包括轉移構築物、懸臂式構築物
  • 2.2非結構項目,包括鰭狀飾件、柵檔及金屬式構築物
  • 2.3幕牆
  • 2.4附屬物、建築上的伸出物,及固定附着物和裝置 包括金屬閘、防護欄障及欄杆

3)伸出物


  • 3.1露台
  • 3.2外廊
  • 3.3花盤架
  • 3.4晾衣架
  • 3.5窗戶簷篷
  • 3.6支撐屋宇設備的構築物(排水系統除)
  • 3.7與支撐屋宇設備的構築物相關的管道或喉管

4)招牌


  • 4.1設在建築物上的招牌,涵蓋該招牌的展示面、嵌固件及支承構築物